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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"十项禁令"
发布时间:2008-7-21 10:08:53  新闻类别:政策法规  点击次数:1

    

 

   一、严禁无行政执法证件执法、越权执法

    二、严禁违法设置站卡、收费、罚款

    三、严禁违法扣留车船和证件

    四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、拿、卡、要

    五、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执法

    六、严禁非公务需要穿执法制服出入酒店、娱乐场所

    七、严禁违规使用车船、示警装置

    八、严禁与社会有关人员串通进行执法

    九、严禁参与和职权有关的经营性活动

    十、严禁参与赌博、在工作时间打牌

  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违反上述禁令,一律暂扣执法证,并依照有关法规和《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》、《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若干规定》追究责任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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